39成都办证需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资料 父母 ( 或者配偶的父母 ) 子女, 5 探望配偶。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,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;或者 3 个月多次签注,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 90 天。探望兄弟姐妹,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,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。 6 提交与赴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(详见第二条第三款)交纳成都办证费。 三)领取申请回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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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成都办证需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资料 父母 ( 或者配偶的父母 ) 子女, 5 探望配偶。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,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;或者 3 个月多次签注,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 90 天。探望兄弟姐妹,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,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。 6 提交与赴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(详见第二条第三款)交纳成都办证费。 三)领取申请回执。